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兰州大学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录84人。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兰州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兵团实际,兵团公务员局决定面向部分高校招录一批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职位
招录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招录范围内。
招录职位为兵团兵师两级机关,共涉及76个职位,计划招录84人(具体职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考生除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新疆兵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本科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一)发布公告和宣传动员。报考人员可登录本校就业网站,查看兵团招录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填报《兵团面向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本校就业机构审核后,将《报名推荐表》(盖章后的PDF格式)发送至邮箱Btgwyj 126.com。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考生,进行面试,对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进行面谈。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面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既有硕士又有博士报考的,共同参加面试。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客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实际进行家访。
(六)补充录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后仍有岗位出现空缺或有新增用人需求的,视情况组织补充录用。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录机关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四、相关政策
1.此次招录减免报名费、考试费和体检费;
2.录用后,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招录机关提供拎包入住的周转房(租赁房),五年内免收租金;
3.发放生活补助。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后连续发放5年生活补助,兵团机关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每年2.4万),硕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每年1.2万);北疆师市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每年1.6万);南疆师市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每年4万),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每年3万);
4.拟录用对象毕业前,招录机关提供3—6个月的实习岗位,实习期间,招录机关提供必要的食宿安排,每月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贴;
5.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
6.新录用人员配偶随调随迁。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可帮助推荐到企业等适当的岗位工作;
7.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交流至兵团机关工作。如未按规定履行的,按辞退办理并退还发放的生活补助等费用。
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文章来源:https://job.lzu.edu.cn/html/69/article/2023/68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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