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公安局招聘第三批辅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12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9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辅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巴楚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2名辅警。简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品行,自愿服从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
5.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县公安局岗位人员须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标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所有涉及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第1日(2022年7月1日);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职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聘工作人员招考(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聘用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岗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无学籍档案的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除外,需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如不能按期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其他不适宜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且只有一次报名机会。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照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选择报考岗位后,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填写《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人员花名册;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荣誉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和全身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4)英烈家属岗位需额外提供英烈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提交至609020484@qq.com邮箱。
注意:请按照上述要求顺次准备齐全报名材料,不得重复提交或补充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选择报考岗位后,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巴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chu.gov.cn)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书和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后原件予以退还,英烈家属岗位需提供英烈证明材料及户口簿(户主和本人);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4张;
(4)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经办,县公安局负责报名登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当场给予报名登记并现场采集全身照片。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9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4.现场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三楼6号办公室)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女士:0998-6215136(巴楚县公安局)
凯女士:0998-6215136(巴楚县公安局)
阿女士:0998-5724526(巴楚县人社局)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参照《2022年巴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能测试共四个项目,结果只计“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有三项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英烈、因公牺牲家属岗位体能测试给予适当放宽标准。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2.如具有两个或以上专业或学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和学历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以报名确定符合条件的专业和学历为准;
3.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且入围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资格审查结果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笔试
体能测试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内容:基本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5.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6.笔试加分:2022070101英烈、因公牺牲家属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7.笔试结束后,根据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8.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9.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巴楚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五)面试
按该报考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5日;
2.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已经开始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政治立场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沟通与团队协作、应变能力与自我情绪控制和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能力;
7.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7月28日,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巴楚县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如有岗位空缺时,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可按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且只递补一次。
(八)考察、政审
考察和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把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关。
(九)档案审查
考生须于2022年7月30日前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3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及管理
1.每月应发工资5205.4元,其中实发工资42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计451元)及财政负担单位社保部分计1005.4元;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3.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4.本简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5724526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98-6220652
附件: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楚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日 2022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chu.gov.cn/bcx/c107019/202207/f80213fcab7e4dacb9a2b2f4f97785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