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公告

2020-08-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集聚优秀人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昌吉州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人员12名,具体职位、人数、专业等详见《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能力过硬,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学历学位按中央组织部的标准认定,国(境)外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无不良反映;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列各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注: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0年8月1日(含当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疆人事考试网、昌吉州政府网、昌吉州纪委监委网站、昌吉州零距离等媒体上统一发布选调公告及相关事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将报名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及带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cjzjwzzb@163.com”电子邮箱。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照《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上报;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5)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证(选交);
 
  (8)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在媒体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起草的各类文稿等(选交)。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
 
  (三)资格审查
 
  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件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专业、获得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谈交流
 
  面谈由3-5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按照面谈提纲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官逐一对面谈人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取平均成绩,60分合格。面谈侧重了解人选综合素质、到纪委监委工作的真实愿望、家庭情况等。面谈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面谈成绩排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某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可从其他职位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由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确定后,由昌吉州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1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研究决定
 
  昌吉州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选调人员建议名单,由昌吉州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报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选调对象所在单位晋升职务职级的,不予认可。
 
  四、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公告由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组织部
 
  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56号,邮编:831100
 
  咨询电话:0994-2357083 2333869(传真)
 
  附 件:
 
 
 
  新疆昌吉州纪委监委
 
  2020年8月11日
 
  来源:http://www.cj.gov.cn/zgxx/tzgg/bmcq/888312.htm?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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