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塔城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2020-07-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新疆塔城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10:00-7月19日18:00 (北京时间),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新疆事业单位课程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新疆塔城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塔城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地人社函字〔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现将2020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0年塔城市“三支一扶”招募计划22名,其中:支医岗位4名、扶贫岗位4名、支农岗位3名、支教岗位2名、水利岗位2名、就业和社会保障7名。
 
  二、招募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对象
 
  塔城市户籍(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择业期内(2018年至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资格证书;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个人报名及时间
 
  2020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10:00-7月19日18:00 (北京时间)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并在2日内,下载打印《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如有接收单位,则必须要有与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扫描件,一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到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和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地址: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901-6236802
 
  扫描件发至邮箱:202897474#qq.com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
 
  3、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塔城市招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4、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1日。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总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者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需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0年8月3日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排名。参加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由塔城市招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七)政审、递补
 
  凡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者,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八)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的人员于2020年8月中旬或9月初,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形式、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保障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3万元。基层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发放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2、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安家费补贴。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考研加分等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纪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6802
 
  监督电话:0901-6239985
 
  本《公告》由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塔城市招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