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0-03-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第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9:00。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0年第一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发展需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8名,其中编制内13名(5001至5013岗位),编制外65名(5014至5039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始建于1937年,是自治区首家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20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和1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www.xjmu.edu.cn)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www.xydwfy.net)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医师岗位应聘者须取得规培合格证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考生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历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毕业生不超过25岁;30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9: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后发送至邮箱:617038475@qq.com。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填表时要求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5.《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扫描件。
 
  7.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98464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
 
  4.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用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制方式招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其余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疆医科大学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组织实施及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及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监督,监督电话:0991-4362359,0991-4362341。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3:政治审查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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