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1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玛纳斯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需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中选调15名工作人员到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县域情况简介
玛纳斯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西部,与“戈壁明珠”石河子市隔河相望,东距首府乌鲁木齐市130公里,北疆铁路、312国道、S201省道、连霍高速公路横贯全境;是“乌昌石”城市群的重要增长极,承接着天山北坡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乌昌石”城市群战略的三重辐射和带动。县域总面积1.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其中汉族人口24.7万人,生活便利,房价适宜(3500元起),生态宜居。玛河文化、碧玉文化、凤凰文化并称为玛纳斯“三大文化”,成功打造了中国碧玉之都、中国葡萄酒之都、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四张名片”。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将以真诚之志,邀请各位英才加入到纪委监委这个大家庭来,携手奋斗,共同成长!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表现记录,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
3.年龄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县市纪检监察工作两年以上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6.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实现计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择优拟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1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玛纳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玛纳斯县红酒公园西侧法院八楼)
邮编:832100
联系人:孙卫东 乔 晨
联系电话:0994-6655913、13689905130、13899506002
6661493(传真)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方式进行。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执行。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政审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注明电话联系方式);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并同意其参加报名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从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中,根据《玛纳斯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及《职位表》中岗位要求,通过初步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特长与岗位的匹配性,从报名人员中筛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表现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玛纳斯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玛纳斯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选调者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闱人员,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被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被选调单位,五年内不能调离被选调区域(玛纳斯县)。积极协助做好选调人员配偶、子女的调动、上学事宜。
(四)本公告由玛纳斯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玛纳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玛纳斯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