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9-05-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 5月 7日-5月20日(早10:00-晚20:00点)。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行政楼323办公室。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新疆事业单位课程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在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院是全国七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点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校区,占地958亩。有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设计系、传媒系、戏剧影视系、文化艺术系、语言文化系(预科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办学格局,在校生人数7500余人。
 
  学院被列为自治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院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为自治区重点专业。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设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7个“研究创作中心”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有3个艺术研究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交响乐团、民族乐团等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学院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包括6个研究领域、19个研究方向)。
 
  学院现有教职工620人,其中专任教师417名,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24人,硕士生导师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名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四有”好老师16人。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5月7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5月7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5月7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表一;
 
  7.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具体请参照附表一);
 
  8.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表一);
 
  10.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8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原则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9年 5月 7日—5月20日(早10:00—晚20:00点)。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行政楼323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公交车新疆艺术学院站下车)。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范老师(0991-2583574)
 
  5.报名须携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和毕业证、学位证或届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地派出所有关书面无犯罪记录证明;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按岗位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缺失人员不予报名。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艺术类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 1;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 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8.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监督及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时间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非教师岗位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实行全封闭模式,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委托自治区人社厅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专家命制,并组织实施。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艺术学院网。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 (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知识面及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非教师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教师岗位考试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考核成绩按60%的比例折合计算。采取现场教学、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专业考核组(不少于5人),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担任考官。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专业考核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专业考核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算。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艺术类专业教师与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公布面试成绩、专业考核及折合成绩及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拟录用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尹卫萍(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艺术学院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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