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吐鲁番市招聘事业编制青年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2018-10-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新疆吐鲁番市招聘事业编制青年服务工作人员简章(258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4日。笔试:2018年11月10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村(社区)青年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吐鲁番农村青年人员的管理,动员农村青年树立科学发展观,引导青年到基层锻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2018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村(社区)青年服务工作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报考村级岗位面向本村或邻村的考生,志愿到农村一线工作,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4. 具有一定的双语沟通能力,能适应农村工作环境;
  5.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6. 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19日至2000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7.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凡是户籍“不限”的岗位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考,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村(社区)青年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
  2.在吐鲁番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涉及时间时限的含试用期,均截止至2018年10月19日(含当日,下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 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地方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4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0月23日—11月5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11月6日
  (二)笔试:2018年11月10日 (具体时间、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2018年11月14日
  (四)资格审查:2018年11月18日10:00—18:00
  (五)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2日—23日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2018年11月24日起
  (七)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官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分类实施、突出能力、集中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8年10月19日通过火焰山网(http://tlf.xjkunlun.cn/)、吐鲁番政府网(http://www.tlf.gov.cn/)、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2018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村(社区)青年服务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默认通过。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报考人员上传的本人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红底、蓝底、白底证件照,二寸(35mm×45mm)、200Kb 以下。建议在报名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审核通过保存的照片。
  4.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能力、新疆区情和基本写作)。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按照要求予以加分。
  2.加分政策。①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总成绩加5分;②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报名时没填写加分项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3.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公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闱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名额,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按简章要求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入闱人员需本人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村级招聘人员须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考官由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考场的设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办法进行。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中客观题成绩确定。
  (六)体检
  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规定执行,组织对面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政治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后,所有招聘职位在招聘不满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
  (八)公示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批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一)市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995-7603013
  监督电话:0995—8523411(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专线)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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