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2018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递补、调剂、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调剂、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18年9月21日18:00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其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
二、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的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所报职位的拟招录人数,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拟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2、报考面向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连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兵团选派生、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在兵团团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属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双一流建设学科招录职位的免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018年9月21日18:00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询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9月20日-25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
4、资格复审方式: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传真(或电子图片)的形式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各招录部门(附件1),由各招录部门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部分职位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进行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传真以下材料:
①《2018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背面同时打印在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者,须传真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果职位要求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还需传真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职位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需传真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农牧团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递补
1、递补人员确定:招录职位如果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资格复审人员空缺的,在笔试总成绩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2、递补时间:2018年9月26日10:00-19:00。
3、递补方式:2018年9月25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传真(或电子图片)的形式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各招录部门(传真号、邮箱号和招录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4、递补需传真的材料:与资格复审需传真的材料一致。
资格复审和递补工作结束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2018年9月27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各职位资格复审和递补合格人员名单。
四、调剂
1、调剂人员确定:参加2018年9月8日的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进入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原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
注意:各职位资格复审和递补合格的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参与职位调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申请调剂的考生仅可调剂报考一个职位,如果发现同时申请调剂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面试资格)。
2、调剂职位:经报名、笔试环节无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职位。调剂职位(附件3)于2018年9月19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3、调剂时间:2018年9月27日-28日10:00-19:00。
4、调剂方式:符合调剂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以传真(或电子图片)的形式发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各招录部门(传真号、邮箱号和招录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5、调剂需传真的材料:
①《2018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调剂申请表》(附件4)。
②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后,下载打印的成绩单。
③与资格复审需传真的材料一致。
6、调剂合格人员确定:各招录部门根据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调剂工作结束后,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9月29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各职位调剂合格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递补、调剂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
面试地点:在报考职位所在地组织面试。具体地点于2018年9月30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于2018年9月30日18: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面试合格(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公示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附件:
兵团公务员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