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招聘编外技术员简章

2018-08-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招聘编外技术员简章(6人)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8年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伊宁县大型工程机械检测平台队伍建设,全面助力农机信息化管理工作,经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招录不合格人员,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的学历;
  (五)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伊宁县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党建网(http://www.ynxdj.gov.cn/)、伊宁县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ynx.xjyledu.gov.cn/、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伊宁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伊宁县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证明。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25日至8月 2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4.报 名 费:100元/人
  5.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由具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
  4.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四)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且同为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 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入职手续。
  2.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财政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伊宁县农牧业管理局机械化责解释。
  (七)联系、监督电话:
  联 系 人:张晨 张江 刘燕霞
  联系电话:0999-4026703 0999-4050828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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