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

2017-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7月16日。笔试包含《综合能力测试》、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7年新疆博乐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000名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维稳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10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人数:1000人。具体岗位见职位表(附后);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近3年来,曾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截止2017年06月20日,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9/06/20日出生)、35岁以下(即1981/06/20后出生)。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博乐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
  《招聘简章》、《职位表》、《政审表》及《报名表》,通过双湖网http://www.blsdj.com、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咨询引导窗口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按招聘职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25岁及以下测试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完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
  (三)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试题由市纪检委、人社局和公安局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统一使用汉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体能成绩×50%
  公安类、司法类等相关院校毕业生以及复转军人考生总成绩加5分。
  总成绩拟于2017年7月22日公布,届时将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市纪检部门监督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2017年7月23日-7月26日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能测试、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通过博乐市双湖网、平安博乐微信平台公示七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 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例:新聘用大专学历警务人员工资每月应发工资3951元、五险一金1252.86元、维稳补贴1000元、伙食补贴500元、超时补贴480元,共计7183.86元。扣除社保后,实际发放为4668.75元。一律实行聘用制,实行动态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调整职级工资,考核有一年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监督及要求
  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联系电话:0932-8866485 17609097129
  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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