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农业大学第三次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公告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5月25日。报名咨询:吴老师 0991-8763660,xndwjh@163.com。招聘系统技术咨询:杨老师 0991-8762898,yangzhaohui@xjau.edu.cn。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新疆农业大学2017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勤奋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个学科门类,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的多科性农业大学。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各类在册学生26000余人。有教职工1574人,其中专任教师98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298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25人,具有硕士学位专任教师511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265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观测试验站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个。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录取批次为第一或第二批次)并获得相应学位;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还须汉语水平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需求计划表、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老师 0991-8763660,xndwjh@163.com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
杨老师 0991-8762898,yangzhaohui@xjau.edu.cn
(4)报名方式:
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请先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2)。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七、考试
应聘教师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命题并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以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农业大学校主页上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下同)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分。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学校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关于高层次人才待遇事宜,可在新疆农业大学校园网人事处人才招聘栏中下载查看《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http://rsc.xjau.edu.cn/rczp/28730.htm)。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三)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招聘学校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
新疆农业大学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