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博州公安局招聘67名警务人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北京南路468号)。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7年博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简章
经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2017年博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8日至1999年3月8日出生);
5、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6、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博州公安网(http://www.bozga.gov.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z.xjrs.gov.cn)。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北京南路468号);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博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现场报名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2017年博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5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7年即将毕业证明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和招聘职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6、招聘职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
7、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二)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笔试等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女生:800米、10米X 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4)进行;
2、2017001--2017015职位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成绩总和≥120分,2017016--2017017职位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成绩总和≥18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
因工作需要,报考2017001、2017002、2017003、2017004、2017005、2017006、2017012职位的人员需进行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入闱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相关语言文字翻译测试成绩及入闱笔试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公安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入闱笔试人员于3月23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3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公安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科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所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5人以下(含5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所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6人以上(含6人)的职位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于3月31日10:00—1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一律采用汉语答题,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2017年4月3日,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州公安网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九)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6)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调剂
职位出现空缺,列为调剂职位。调剂按照符合调剂职位条件,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体检人员按总成绩排名可列入调剂范围。
(十一)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附件7),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十二)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一律实行聘用制,由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5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自治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公安局 0909-2238012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9-2318563
监督电话:
博州公安局纪检委 0909-2238015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2318191
附件:
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