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公务员考试(乌鲁木齐市空缺职位)复查结果等通知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讯:现将2016年9月2日复查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
复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9月9日前交至报考机关或报考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由报考机关或报考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政审。
二、公示与录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手续,进行初任培训。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尚在合同约定期内的,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三、有关事宜
复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可于9月9日前,到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9室)了解不合格原因。
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职位:0991-4689434
政府系统职位:0991-4656205
公安系统职位:0991-4918419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6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录公务员、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空缺职位)复查结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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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公务员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