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和田宾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24名简章

2016-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新疆和田宾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24名简章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详情如下:
  2016年新疆和田宾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24名简章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和田宾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和田宾馆承担着地区的主要接待任务,属于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为事业编制,主要从事住宿餐饮接待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宾馆管理服务队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的应届、历届初中以上毕业生。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它关系密切旁系亲属系“******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15日后出生的)。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详见《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于2016年6月4日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一览表》,可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查询。
  (二)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交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6、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17日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答题语种:汉语。
  (3)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0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填报岗位,1-2人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1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宾馆
  五、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组织: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田宾馆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及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面试结束后退还本人,缺少上述原件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
  4、面试地点:和田宾馆
  5、面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陪同下,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同时符合餐饮健康证体检标准。
  3、体检时间:2016年6月27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7日。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8日至7月14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示。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在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十、岗前培训
  由和田宾馆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和田宾馆承担。
  十一、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903-2069143
  十二、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
  和田宾馆办公室:0903-7828188
  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0903-2069247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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