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8-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78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8-12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第九师绿翔大厦五楼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专业水平测试为主要内容,除专业水平测试外,其他考试内容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九师事业单位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78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详见《职位表》。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
  (三)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8月8-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8月19-20 日
  (二)笔试时间:2015年 8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8月25日
  (四)面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
  (五)体检时间:2015年8月30日
  (六)考察时间:2015年9月4—10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九师政务网(http://www.njs.gov.cn)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第九师绿翔大厦五楼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01-3341024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九师政务网下载《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相关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九师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三)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四)招录工作由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专业水平测试为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新疆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面试费40元。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25日在九师政务网进行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20:00之前在九师政务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有:肝功、心电图、胸透、视力、听力、血压、彩超、五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招聘单位采取调阅档案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和考核有一项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九师政务网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其他
  (一)面向九师范围是指:在九师工作1年以上的各类高校毕业生;九师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九师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九师职工的配偶及子女。
  (二)幼儿教育岗位加试美术和音乐,总分100分(其中,美术50分,音乐50分),总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加试时间8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监督与回避
  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
  第九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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