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5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4日。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团结路新疆艺术学院车站下车)。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艺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全国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70亩。东校区为院本部(大学部),西校区为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疆艺术学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头屯河区)占地800多亩的新校区正在加紧建设中。
学院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中专等办学层次,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艺术管理系以及预科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疆艺术学校)。设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11个研究方向和1个艺术类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6个研究领域15个研究方向;普通本科27个专业45个专业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设有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研究中心)、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丝绸之路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大学生艺术团和新艺演出团等学术科研、演出机构。
截至2014年底,在校学生6229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584名、普通专科生181名、成教生698名、附属中专学生1669名、留学生66名;在职教职工575名,其中大学部431名、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44名。大学部专任教师255名,占大学部教职工总数的59.2%。具有高级职称教师79名,占3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37名,占53.7%。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1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40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七)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8级及以上或MHK三级甲等及以上;
(八)应聘学院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本科阶段须具有担任院(校)、系学生会主席或系(部)党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经历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应聘附中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本科阶段须具有学生、团干部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团结路新疆艺术学院车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邹老师 0991-2569720 2565501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艺术学院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1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 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九)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专业请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专业请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资格审查及监督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 17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艺术类教师岗位考试分专业考核和面试;公共基础类教师和非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在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在艺术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现场说课、技能展示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专业考核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专业考核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教学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教案(教学理论、方法)、课堂教学(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板书等授课能力)、答辩(知识面、理论功底、科研成果)等,还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非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知识面及专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100;
艺术类教师岗位:专业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斯尔哈孜·布兰拜(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