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检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检工作已结束,根据公开招聘安排,现将应聘考生的体检复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复检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体检组织部门另行指定二甲以上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复检:贺冠男、周楠两名考生均为合格。
二、注意事项
请复检合格人员于2014年12月21日早上10:30(北京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乌鲁木齐市水区南湖安居北路169号消防团结大厦一楼领取政审表。
联系电话:0991-4688142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