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天津市宁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毕业生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博士生及本科临床专业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应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5、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外省市生源应符合户口进津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4年宁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县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1、三级医院计划引进19名毕业生:县医院计划考录二本及以上毕业生19名。
2、基层医疗单位计划引进45名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7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8名。
3、公共卫生单位计划引进3名毕业生:宁河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计划考录二本及以上毕业生2名;结核防治所计划考录二本及以上毕业生1名。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
(一)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根据在院校招聘的情况,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北方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以完成招聘计划。请考生关注北方人才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咨询电话:69591634、69591760。
(二)公开招录应聘毕业生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形式聘用。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三)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报名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5月5日至5月13日在市人力社保网及北方人才网站发布公告。本次招聘2014年5月14日8:00至2014年5月18日17:30报名,2014年5月14日8:00至2014年5月19日17:30缴费,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应聘考生请登录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缴费考生于2014年5月21日8:00至2014年5月23日17:30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缴纳考务费45元。报名时间为5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表的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通过第一次考试已经取得2014年卫生系统录资格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第二次的招录考试。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招聘单位在北方人才网下载打印并保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时参考。应聘者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