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3-12-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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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需求,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55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毕业生招聘到教学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面向全国。“211工程” 院校本科毕业生经考试聘用;硕士研究生经考试聘用;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聘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 全日制 “211工程” 院校本科毕业,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士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应学位;非津生源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非农业户口。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上岗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报考高中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不受专业限制。

5.2012年及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教”的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位和教师资格证限制。

6.身体健康,无身体或智力残疾;

7.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24日在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蓟县教育网(www.tjjxjy.com.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在蓟县教育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8:30至5月29日下午18:00。

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通过蓟县教育网给予答复明示。

(三)缴费

2012年5月30、31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90元,到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蓟县城内兴华大街55号,原蓟县卫生防病站)缴费。

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2012年6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2012年6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课程,笔试成绩为100分制。笔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2012年6月16日在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榜公布笔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蓟县教育网查询。

(六)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据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2012年6月18、1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在上岗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核递补。

(七)面试

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6月21日在蓟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榜公布,考生也可通过蓟县教育网查询。

面试采取按所报专业学科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2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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