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   

(二)招聘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是天津市编委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是专业从事计量标准及计量方法研究、量值溯源/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测/仲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电子信息仪器仪表产品标准化管理和咨询服务的公益型科研技术机构。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见附件1《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2012年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天津市户籍、211工程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

②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④仪态端庄,举止大方,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⑤身体健康,能承担岗位工作的要求;

⑥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⑦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2年7月26日至8月3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6:00。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电子版简历发送至我所招聘邮箱dy28325870@126.com,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长度计量岗”。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8325870,联系人:郦璞、叶昕。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我单位人事部门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所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正式考核前进行,应聘者应携带需审核的资料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外语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第⑤项内容携带与否可自愿)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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