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专业教师,2人
专业教师岗位职责:
⑴承担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⑵承担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建设与改革工作;
⑶承担各类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⑷承担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2、实训教师,3人
实训教师岗位职责:
⑴ 承担实训课程的授课任务,实训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⑵负责指导、带领学生完成机床的日常、定期维护及保养工作;
⑶承担实习基地的建设;
⑷承担实践教学的科研工作,撰写论文,参加教研活动等。
3、画社教师,1人
画社教师岗位职责:
⑴承担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⑵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师生书画展览;
⑶承担学院教师、学生绘画社团的指导工作。
(二)招聘数量:6人(见附件招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