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热点概述
近日,庐江县政府网站上的一则公告引起热议。这则公告是庐江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在7月11日联合发布的,该公告称“庐江县教育局职工陈某于2000年离开单位,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按《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限陈某于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返回教育局上班或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开除。”因这名安徽公务员不在岗12年,并且无法联系上,所属单位只能在网上发“通缉”寻找,并说明“逾期不归就要被开除”。安徽省庐江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公务员不在岗12年,没有办理辞退是因为无本人签字无法完成手续。
相关评论
《“通缉”离岗12年公务员别是虚晃一枪》:一段时期以来,国家公职人员在编不在岗、长期“吃空饷”现象不时被曝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清理,这无疑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大势所趋,也顺应了廉洁执政的民意诉求。离岗时间竟然长达12年,这样的公务员不清理,显然没法向公众交代。
每每有“吃空饷”现象披露,当事单位或者有关负责人总不难找到种种藉口,机构人事调整、不清楚情况、无法联系当事人等等,其实,只因其中牵涉到利益、责任、权力关系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被“通缉”公务员折射借调干部管理缺失》:该事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名公务员于2000年左右被借调到省教育厅上班,随后又去了教育厅下属的某教育报刊社工作,单位与其失去了联系,该事件折射出来的是借调干部的管理问题。数目庞大的借调人员,由于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人又在被借调单位上班,很容易造成管理真空和工作脱节。安徽这名被“通缉”的公务员虽然只是个案,但也警醒着组织人事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从制度上减小借调干部的规模和发生机率。对于那些适合工作岗位的,应该尽快为他们办理调动手续,明确他们的身份;对于那些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则应该快速退回原工作单位。这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公务员本人尽责。
《制度性断供才能根治“吃空饷”》:治理“吃空饷”,不能止于惩处违规人员、严令闲人复岗,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在顶层设计上推动人员编制、经费支出的透明化,在政府和事业单位改革中打破“终身制”“铁饭碗”,落实编制实名、分类管理等制度,才能切断制度性供养的种种途径,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各地为何频现“吃空饷”?专家:应启动行政问责机制》:“溯本追源‘吃空饷’现象的成因有三。”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刘熙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一是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管理制度在制定和执行上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单位职工擅自离职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等。二是对人事和财务状况的监管不力。部分单位故意隐瞒职工离职、调出、死亡等情况,虚增工资人数总量套取资金留作单位自行支配。三是部分官员手中的权力异化。少数官员滥用手中权力提前安排还在读书的子女占用单位编制或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无论是人事管理部门,还是财务管理部门等,面对扎堆‘吃空饷’的尴尬乱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吕艳滨表示,“吃空饷”的存在反映出很多问题,但最直接的问题就是监管缺失。另外,除了上级监管存在问题,外部监督也难以及时发挥作用,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不足,编制实名制无有效执行。
模拟题
安徽一名公务员不在岗12年,并且无法联系上,所属单位只能在网上发“通缉”寻找,并说明“逾期不归就要被开除”。对于此类公务员吃空饷现象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近几年多地曝出过公职人员“吃空饷”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开展了严厉的打击行为,并查处了一系列“吃空饷”人员,为国家减少了经济损失,严肃了队伍纪律。安徽某公务员12年不在岗,且无法联系上,单位只好发通缉令,并说明“逾期不归就要被开除”,虽然这是一次迟来的“纠错”,但也说明当地相关单位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值得肯定和表扬。
公务员不在岗12年后才遭单位通缉所暴露出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某些公职人员职责意识不清,漠视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尽到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其二,某些单位的管理制度混乱、存在漏洞,人事和财务状况监管缺失,导致部分单位人员可擅自离职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其三,当前我们的用人制度方面存在不公开不透明性,岗位没有实行编制实名制;其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不足,社会监督力度不够,百姓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其五,部分官员手中的权力异化,少数官员滥用手中权力安排亲朋好友或还在读书的子女占用单位编制或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除此之外,此事件还反映出了借调干部的管理问题,由于他们的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人又在被借调单位上班,很容易造成管理真空和工作脱节,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为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出现,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用人管理:
第一,公务人员必须明白自身的权力是百姓赋予的,必须用来为百姓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并严格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二,完善单位的管理制度,弥补当前存在的管理漏洞,加大人事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必要的话实行连带责任制,一经查处“吃空饷”者,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连同吃空饷者以渎职、诈骗、恶意侵占公共财产甚至贪污公款等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公职人员的选拔和考核应该更多的向社会公开,并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尽快落实编制实名制;
第四,加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和民众监督,让老百姓真正拥有对公职人员称职与否的发言权;
第五,要严厉查处吃空饷中存在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那些利用权力为亲属、熟人等提供吃空饷机会的领导干部,更要严厉惩治,从权力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
除此之外,组织人事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从制度上减小借调干部的规模和发生机率,对于那些适合工作岗位的,应该尽快为他们办理调动手续,明确他们的身份;对于那些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则应该快速退回原工作单位,这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公务员本人尽责。只有真正做到管理规范,机制完善,此类事件才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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