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评论1: 《京华时报》揭示了弃婴救治到死亡的全过程。这整个过程,尽管令人不忍细数,却勾勒出一幅幼小生命处境的现实图景,令人无法保持平静。悲剧的根源直接来自这位弃婴的母亲。她的面容或许还未脱稚气,虽无更加详细的信息,但必然有使她难以留下孩子的原因。在谴责她的冷酷无情之外,社会的冷漠氛围显然也值得关注。
孩子“无辜”是共识,但目前的舆论和制度环境,却也并不倾向于保护这样的孩子。现行户籍制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一笔不菲的社会抚养费。于是,没有婚姻或其他法规的庇护,母亲和孩子即使没有被打上“耻辱”和“负担”的标签,也绝对谈不上光彩,实际生活也将更加艰难。
抛开婴儿遭弃的起因,对于降生后受冻的孩子,我们又做了什么呢?孩子完全有可能转去有条件的医院抢救,却囿于“弃儿”的身份,被强行送至“指定”的专门医院。然而,这家“专业”收治弃婴的医院,竟然没有新生儿呼吸机等设备,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孩子被遗弃已经是极大的不幸,而原本应该接过父母责任的社会救助机制,却存在明显缺陷。虽然我们不能断言,孩子的死亡一定是“转院”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有可能尝试的抢救措施没有完全做到,放任了悲剧的发生。
生命至上,是现代社会的共识,珍爱与敬畏生命,是人类社会的底线。但在现实中,我们却能看到,生命的底线也会“失守”,尤其是尚不具备任何自主性的幼小生命。身为母亲,因为不愿承受生活和舆论压力,就抛弃亲生孩子;面对被遗弃的婴孩,人们往往手足无措,无所适从,即使心怀恻隐,也大多不愿自找“麻烦”。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救助制度,缓慢低效。
评论2: 与同事发现后采取行动之前,弃婴光着身子在零下温度里冻了40分钟,在40分钟里,其实经过弃婴的路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我想说的是,其实,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一个特定的路人,大家都是路人。在面对需要我们出手相救的生命,就像小悦悦和中关村弃婴,我们有些人只围观,不行动,最后围观至死;有些人只管走,不施救,最后冷漠至死。其实,每个人都想让自己的正能量释放一下,可能就差一句话,甚至差一个眼神。所以,需要记住:好人可以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更能激发社会的正能量。
政府应该好好反思,频频发生的弃婴,错在哪里?是社会制度还是人的问题?如果是制度,那么就应该着手修正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我们集体犯罪的借口。如果是人,那么法律应得到严格的执行,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让恶人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好人不再担心做好人的成本,否则还会有谁去遵守法律呢,谁会去做好人呢?
弃婴,不仅是父母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合力,需要社会救助保障力度的加强,社会舆论的积极减压,相关教育的推广深入,弃婴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政府作为社会的"守夜人",责无旁贷,但是,应该考虑转变观念了,全力迎接公民社会的到来,不要打击和压制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意愿和热情,让民众参与社会管理,把这个社会引起健康方向发展。
评论3: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离世的是一个已经会说话的更年长的孩子,人们的惋惜与怀念会更具象;而一个来不及留下任何生存印记的婴儿,他的离去似乎很抽象。生命的价值,似乎因为社会经历的差异而“不平等”。
生命本身就是最宝贵的,无需附加诸如出身、年龄、阅历、职业、文化、健康状况等其他价值因素,而所有社会价值,在生命面前都要让步,这才是“生命至上”的涵义,也正是我们信仰还不够彻底的重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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