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 年 6 月 27 日- 2012 年 7 月 3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勘察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300191)
电话:022-23676312
联系人:张津莉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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