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招商工作力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街镇、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公开招聘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非天津市常住户口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6日至1994年8月6日期间出生,其中,非天津市常住户口且不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承认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须为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8月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考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2年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2年7月2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00至8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8月6日8:00至8月1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2年8月14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需要进行语言测试的需交纳语言测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