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充实我县市容园林技术干部队伍,提高专业化素质,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关于《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拟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名。招聘单位为宁河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所招聘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设计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至1994年4月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不含2012年应届生);
5. 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6. 具有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 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3.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 参与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5.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园林规划设计1名。(点击查看招聘职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考试考务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验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