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 年八月三日—八月十三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电 话: 022-23117818
联系人:马志忠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 件:2012上半年天津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点击标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