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从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自7月2日起,该中心开始办理2013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且未落实就业单位,可以暂不到中心报到。待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再凭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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