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考生必须填写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进行注册(同一考生不允许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分别注册,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如需短信提醒服务,须填写中国移动手机号码。
用户名、密码将作为考生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报名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的,因此,考生在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时必须真实、准确,生僻汉字使用“全拼输入法”查找。
2.姓名(自动带入)、性别、民族、政治面目、身份证号(自动带入)、出生年月(自动带入)、婚姻状况、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考生取得的毕业证类别(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户别(天津市非农业家庭户、天津市农业家庭户、外省市)、是否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是否为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状况、联系电话、考试科目数、考试科目以及招考单位规定的项目必须填写。照片必须传至报名表相应位置。
报名表项目右侧带有图标的,由考生点击该图标,直接用鼠标点击所显示的选项即可;报名表项目右侧没有图标的,由考生在栏目内填写(为保证考生在报名期间顺利完成个人信息的网上填写,建议“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情况”栏目提前录入成电子文档,以便在报名填表时复制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其中,“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上传照片点击“上传照片”按钮,选择照片电子文件名,再点击“上传”即可。
3.报考单位部门、报考职位、报考单位部门代码、报考职位代码,由考生点击报考单位部门或报考职位右侧图标,进入招考计划表,直接用鼠标点击所选职位即可。
4.考试科目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外语语种的填写
(1)报考市级机关(招考单位代码“1××”)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考生,用鼠标点击所选职位后,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数:“3”、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科目2:“申论”、考试科目3:“外语”。此时,考生须用鼠标点击“考试外语语种”右侧图标,选择本人参加外语考试的语种(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种)。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免外语考试的考生,须用鼠标点击“考试外语语种”右侧图标,选择“免试外语”。此时,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数:“2”、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科目2:“申论”。
(2)报考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以外其它单位的考生,用鼠标点击所选职位后,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数:“2”、考试科目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科目2:“申论”。
5.无工作经历或学习、工作期间未获得任何奖励、荣誉的考生在工作简历、主要业绩栏中必须填写“无”。
6.备注栏的填写
若招考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例如:某一招考职位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如报考这一职位的考生已取得该资格证书,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必须注明“本人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名参加考试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的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选派的大学生,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三支一扶”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相应项目(在其它位置自行填写无效)。
2010年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获得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称号的考生,需在备注栏内注明“本人获得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称号”。
7.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保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也可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