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是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建设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和建设市场监察;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如下: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②具有天津市城镇户口。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等。
  专业条件: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②具有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④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证书。
  2、建设工程法规研究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并承担有关的法律事务工作等。
  专业条件:
  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具有10年以上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经历,熟悉建设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能够熟练运用,同时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④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有较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事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取。按照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东南侧涟水园10号楼)511办公室。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4、报名联系人:张玮
  电  话:88368211

  报名表下载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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