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中学是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天津中学坚持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实践“为成功人生做准备”的办学理念,建设学习型组织,打造书香校园。突出实践活动教育特色,创建自主学习的课堂文化,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精神家园,努力把学校办成体现教育的整体性、自主性、活动性、差异性和反身性的示范性完全中学。学校具有现代化的设施,一流的管理和优秀的师资队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1年拟招聘教师7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历史、地理、体育、心理教师各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科教师岗位招聘教育部所属211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2011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师职业,爱学生,爱读书,爱学习;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1年天津市天津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1年3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1年5月3日—5月11日)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pnet.gov.cn)、天津中学校园网(http://www.tjzx.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由天津中学校园网(http://www.tjzx.cn)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天津中学招聘邮箱。
数学:tjzx_shuxue@126.com 地理:tjzx_dili@126.com
历史:tjzx_lishi@126.com 英语:tjzx_yingyu@126.com
心理:tjzx_xinli@126.com 体育:tjzx_tiyu@126.com
2.资格初审
向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
(四)考试(2011年5月18日)
1.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50%, 综合知识占5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资格原件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分两部分进行:综合心理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40%)、综合心理测试(30%)、面试(30%)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4.试讲: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情况给出评价。
5.计分:根据笔试(40%)、面试(30%)和试讲(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2011年5月)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1年5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1年5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1年5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1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726070-8107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726070-8107
天津市天津中学
2011年3月
2011年天津市天津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信息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学科专业 学历 学位 知识要求 能力要求 身体条件 性格要求 任职资格 1 数学教师 2人 应用数学、基础数学 研究生 硕士、博士 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 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合作倾向及团队意识 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具有奥赛培训能力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2 英语教师 1人 英语 研究生 硕士、博士 3 历史教师 1人 中国通史、世界通史 研究生 硕士、博士 4 地理教师 1人 地理学 研究生 硕士、博士 5 体育教师 1人 体育教育 研究生 硕士、博士 6 心理教师 1人 心理学 研究生 硕士、博士
天津中学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