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队伍建设,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根据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遴选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及条件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的岗位和条件如下:
(一)文秘,2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财务管理,1人,财会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
(三)综合管理,3人,男性,有较强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各岗位的人员还需具备: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热爱机关服务管理工作;
4、区属乡镇(街道)、部委办局机关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满一年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武清人才网、武清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布遴选人数、条件、程序等,公布期不少于三天。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区人才中心(地址:杨村街泉州北路8号)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遴选计划与报考人员比例应为1:3,遴选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核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将全部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生与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并上报领导班子研究。经考察,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取消其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区人力社保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通过后,上报主管区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通过武清人才网、人才市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正式调入
试用期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遴选人员现实表现,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是否办理调动呈请,符合遴选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工作关系调动手续;不符合的,退回原单位,按照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原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后,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确定身份和相关待遇。
三、有关要求
此项工作全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区政府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咨询电话:82129992
联 系 人:赵同志、白同志
附件下载:《天津武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