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概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50多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和具有20多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人才的专业学校——北方曲艺学校。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性多层次多类型的专门人才。
学院现设有戏剧系(包括戏曲表演与伴奏、话剧影视表演等专业)、曲艺系(包括相声、鼓曲和主持与播音等专业)、音乐系(包括声乐、中国乐器演奏等专业)、舞蹈系(包括中国舞、芭蕾舞等专业)、文化管理系(包括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物鉴定与修复、博物馆讲解、艺术导游、人物形象设计、会展策划等专业)。学院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校生参加历年全国各种艺术类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在全国少儿京剧艺术大赛中摘金夺银、频频获奖,并多次代表中国和天津到其它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被誉为传播友谊和文化的小使者。在毕业生中更是涌现出许多享誉国内外的优秀演员、演奏员,多人次荣获各类国家级艺术大奖,其中有20余人次获“梅花奖”、5人获“梅兰芳金奖”、4人获“文化奖”,21人在历届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中获“最佳表演奖”,培养成材率和比赛获奖率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学院新址已于2010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新院址的建成进一步提升了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学院全体师生将更加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力争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基本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具备一定教学经验。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相声教师1名、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1名、影视话剧表演教师1名、学前艺术教师1名、艺术设计教师1名、旅游管理教师1名、芭蕾舞教师2名、声乐教师2名、钢琴教师1名,共计11名。
四、招聘信息的发布及报名
1、待市人社局批准后,招聘信息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公开发布信息(http://www.tjpnet.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科。
3、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双面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9日。
五、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六、考试
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由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评委会,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3、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天津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科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招聘计划下载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