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天津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经市人力社保局、市粮食局同意。我单位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急需引进高层人才以满足我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本市社会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部(财务部)副部长1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实际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市粮食局在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天津市粮食局网发布。报考人员从2013年4月12日至22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
天津市粮食局网: www.tjlsj.gov.cn。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报名可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lsj.gov.cn。
也可到招聘单位天津市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报名咨询电话:24023629。
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4日9:00开始至4月30日16:00结束。我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单位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原件复审时参考。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