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弥补人员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中专学历财经人才,促进经济发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职业技术职业高中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基础课教师5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德育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光伏专业课教师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其中:
基础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体育教师可为体育类院校)、211工程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5、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专业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211工程院校优先。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5、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www.tjysx.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