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方案

2014-05-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市测绘院因工作实际需要,现招聘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 10号)规定,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测绘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52年,具有甲级测绘资质。承担着天津市的基础测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各项测绘任务,还承担着天津市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航空遥感技术(RS)及全球卫星定位(GPS)技术应用及地图编印任务等。座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昌凌路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2014年度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学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大学本科与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岗位条件。(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8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以及天津市测绘院网站(www.tjch.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 9日至2014年4月13日(5天)
    (二)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相关能力证明材料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压缩提交至邮箱tczp2014@163.com(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专业、学校,所有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名和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rar” )。
    (三)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20日。
    2、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审查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我院按照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学习成绩、学校推荐意见以及所具有的岗位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不能开考的岗位。
六、考试
    我院招聘的专业和岗位为测绘及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专业性较强,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另行通知,考场设在天津。
(一)笔试

    笔试以岗位要求所需的测绘以及地理信息专业理论知识为主。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学生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测绘院网站(www.tjch.com.cn)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我院劳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工作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以聘用。
    考察:对拟招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考察,并具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以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022-87190538
十、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3954025  022-23954010
附件:1、《2014年度公开招聘学历、岗位、专业、人数一览表》

      2、《天津市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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