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西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区安全生产巡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5名安全生产巡防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津人〔2005〕20号);
5.具有西青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安监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和数量可通过区安监局门前公告和西青人才信息网(www.xqrc.com.cn)查询。
(一)报名工作
采取集中统一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西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市场大厅(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09号增5号)。
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或报名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西青区安全生产巡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50元。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为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结构化面谈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一个岗位只有一人报名的,也可开考。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由区安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的成绩和名单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相关待遇
1.安全生产巡防员,由区安监局统一管理,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续签合同依据《 劳动合同法 》执行。合同书使用天津市劳动用工统一合同文本,明确劳动关系、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2.每月工资待遇为2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联系电话:27390199
天津市西青区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