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
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具备全额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报考时须持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10月28日可改报能开考并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报名工作流程及要求
1、应聘者携带有关证件、资料、钢笔或签字笔,首先到招聘单位展位,由招聘单位
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开具《资格审查凭证》。
2、应聘者持《资格审查凭证》及相关证件到“验证领表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
合格的,发给《报名登记表》(一份),到填表区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
3、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
面写应聘单位和姓名)交 “验表交费处”校验报名登记表。合格的,交纳考务费50元,
领取《考试服务交费凭证》。
4、应聘者于11月10日-11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考试服务交费凭证》到区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按自动弃权处理。
5、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者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
报其他岗位或退考。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