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区政府《武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武清政〔2007〕42号)规定,根据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结合招聘单位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成人教育、高自考学历以国家学历认证部门的认证为准,且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3、具有武清区常住户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8:00开始至11月29日下午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8:00开始至11月30日下午17:00结束。

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0K左右)。招聘单位不限制报考人数。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考生,在12月1日(上午8:00—下午17:00)可改报能开考并符合条件的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资格审核通过后,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考务费用。上述人员在报名与缴费时间内,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与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特别声明:凡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重复注册或注册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天津市专业部门负责。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11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12月8日8:00开始至12月10日17:00结束。

(三)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谈合格线为60分。设置专业测试的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在结构化面谈工作开始前,将专业测试工作方案(包括测试科目、内容、评分标准、测试方式、测试评委构成、测试时间、地点等)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经批准后在结构化面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在区人力社保、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面试人数设置考官组数量,面试考官从“武清区面试考官库”于面试前随机抽取或委托市专业机构负责。考官实行集中入闱管理,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面试当天在面试工作开始前,在纪检部门监督下,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官分组、面试单位分组和考生面试顺序。面试评分及记分办法参照公务员面试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聘用办法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后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审核后,可从该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通过武清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武清人才网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9618201、82129992、59618200

监督电话:82138652


中共武清区委组织部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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