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根据《丰台区教育系统补充人员暂行办法》(丰人发〔200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定于3月3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业绩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五)具备以下相应的学历要求,专业对口;
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前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职工大学和高中教师优先录用硕士及以上学历。如果业绩特别突出的,前学历可以放宽到大专)。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成教、职高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岗位也需具有相应的从(职、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先从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名表。请应聘人员于4月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丰台区教委人事科邮箱(ftjw2011gkzp@sohu.com)
2、本人须于4月9日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审查通过人员,盖章后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2011年4月9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丰台区职工大学(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卡)、毕业证、学位证;
3、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从(职、执)业资格证书;
4、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再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程序。
(二)专业知识考核
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对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在指定的教材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教学设计,并按教学设计的内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授课。
申报校医、保健医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相应专业的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之和,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由丰台区教委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生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确定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网址:http://lbj.bjft.gov.cn/)
咨询电话:63811970
附件:1、《丰台区教委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情况表》
2、《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丰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