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 ,拟被录用,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1年 9月 22 日— 9 月 30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300191)
电 话:23679019 13821108001
联系人:王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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