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体育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先后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要求
1.专业教师岗
招聘部门
需求人数
需求专业(方向)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
1
田径
硕士
运动健将
体育教育训练二系
2
篮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教育训练三系
1
网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教育训练三系
2
羽毛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文化传媒系
2
英语
硕士
本科为全日制英语专业
体育艺术系
1
舞蹈编导
硕士
具有专业艺术院团经历优先
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芭蕾
硕士
具有专业艺术院团经历优先
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竞技体操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体育艺术表演
硕士
具有丰富的参赛经历
体育艺术系
2
拉丁舞
本科
全国锦标赛职业组前三名
男女各1名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
1
市场营销
博士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
1
经济学、管理学
硕士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背景
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
马克思主义原理及相关专业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医学
博士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背景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生物科学、医学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应用心理学
博士
2.实验教师
院系或部门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
学科专业
学历
学位
其它条件
网络管理中心
1
实验技术
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
体育传媒系
1
实验技术
动漫、传媒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于学校校园网(http://www.tjus.edu.cn/)和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resume@tjus.edu.cn,文件名统一以“申报岗位—姓名”为名。一人只可申请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全年招聘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含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院网站www.tjus.edu.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12022,联系人:刘老师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