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公安消防部队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章
一、公安消防部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是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服役方式和待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
二、招收专业和数量
专业名称 高职高专专业代码 普通本科专业代码 数量 备注 船机制造与维修 520406 2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1 81101 30 以本科生为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80402 80301 87 通信技术 590301 80604 1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590102 080613 111 护理 630201 100701 30 运动训练 660302 40202 100 以本科生为主 摄影摄像技术 670302 50416 19 新闻采编与制作 670308 50420 63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81603 2 兽医 510305 90501 25三、招收对象和条件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收专业相符,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收专业相符,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可以招收)。
(二)招收对象为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要求在162cm以上, 左右眼裸视分别不低于4.5和4.6。
(四)征集地区为陕西、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新疆6个省、自治区(非上述地区毕业生,热爱消防事业,现实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报名,择优确定为招收对象)。根据部队需要,招收士官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范围内进行分配。
四、报名方式和招收程序
(一)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投递资料两个步骤。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消防在线(119.china.com.cn),查阅招生简章并下载《2012年公安消防部队直招士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好后,发至zzsg@119.cn邮箱内(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30日)。2、投递资料:网上报名后,投递以下资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③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④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二)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档案审核、面试(包括目测,体能和技能考核)、体检、政审的程序办理。合格人员经全面衡量后,择优定兵,签订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士官是指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部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警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一)招收的士官对象,经4个月入伍训练合格后,于当年12月1日下达授衔命令,并从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二) 招收士官为应届毕业生的,首次授予下士警衔,按照警衔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免费医疗和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退役养老保险等待遇。
(三) 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
六、联系方式
单位: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
邮编:10005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电话:010-662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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