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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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 [2011]10号)规定,为弥补急需短缺岗位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展开,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

2、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2号.

3、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及名称:培训部培训教师1人

招聘岗位职责:主讲经济类专业课程

2、招聘数量: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较高综合素质;

3、有较强团结合作能力、沟通能力;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类专业毕业。

5、身体健康。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2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联系人

培训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9: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2号

报名方式:网上下载报名表,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报名,填写《 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式2份,提供本人近期彩色1寸照片2张。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24126870。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审查时间:6月上旬

审查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2号,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

审查方式: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不足3名,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个性特征和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不

3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以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列第1名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查阅个人档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如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用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招聘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4126870

举报、投诉电话:23142131

附: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2012年度招聘工作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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