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体育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的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体育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先后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要求

1.专业教师岗

招聘部门

需求人数

需求专业(方向)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

1

田径

硕士

运动健将

 

体育教育训练二系

2

篮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教育训练三系

1

网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教育训练三系

2

羽毛球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文化传媒系

2

英语

硕士

本科为全日制英语专业

 

体育艺术系

1

舞蹈编导

硕士

具有专业艺术院团经历优先

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芭蕾

硕士

具有专业艺术院团经历优先

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竞技体操

硕士

一级运动员技术水平

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或全国比赛前三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体育艺术系

1

体育艺术表演

硕士

具有丰富的参赛经历

 

体育艺术系

2

拉丁舞

本科

全国锦标赛职业组前三名

男女各1名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

1

市场营销

博士

   

社会体育与管理系

1

经济学、管理学

硕士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背景

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

马克思主义原理及相关专业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医学

博士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背景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学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生物科学、医学

博士

   

健康与运动科学系

1

应用心理学

博士

   

2.实验教师

院系或部门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

学科专业

学历

学位

其它条件

网络管理中心

1

实验技术

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

 

体育传媒系

1

实验技术

动漫、传媒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

硕士

 

注: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于学校校园网(http://www.tjus.edu.cn/)和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resume@tjus.edu.cn,文件名统一以“申报岗位—姓名”为名。一人只可申请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全年招聘

(四)考试和考核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含试讲)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院网站www.tjus.edu.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12022,联系人:刘老师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2年4月1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