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更好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本区到村任职期满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招考、统一聘用,严格招聘程序、严格资格审查、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所需要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日期为2012年7月25日。网址为: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区人力社保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原件复审时参考。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7:00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试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部分区县面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三)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试题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统一命制。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3份)、《新聘用人员备案汇总表》(2份)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6815819 监督电话:2303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