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二)招聘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1、精神科护理
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按照护理级别及时完成患者的各项护理任务。
2、营养师
岗位职责:制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指导、监督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9:00开始至12月14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10日9:00开始至12月16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 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10日9:00开始至12月16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68921209
投诉电话:23412611
附件:《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