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我区环卫、市容园林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和《河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5日以前、197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环卫局、区市容园林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4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采取集中现场办理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报考环卫系统的,在河东区环卫局院内附属楼一楼报名(河东区成林道55号);
报考园林系统的,在河东区市容园林委报名(河东区真理道甲一号,临营西里内,天津女足训练基地对面)。
报名时,须由本人持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附件中下载,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考务费90元,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考计划。
2011年8月2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实际驾驶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实际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方式
考试成绩将在“河东区专业技术人员之家”网站(http://www.zjzj.gov.cn)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依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驾驶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河东区专业技术人员之家”网站(http://www.zj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1、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司机)人员计划
2、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附件下载.rar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