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天津市质监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补充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市质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1、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食品化工类产品检测、科研岗位。
2、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管理岗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现场受理本人报名,现场填写《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应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和所在工作岗位,需加盖单位公章);